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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24年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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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4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补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4年3月19日(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至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需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报送:

1.《广安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补录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招考信息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19日-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结合实际定)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如报考人员未收到资格审核结果反馈,可电话咨询岗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考试考核

(一)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1.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笔试考生”)。

2.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考核考生”)。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从事乡村医生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2日内,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1.对于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围;对于参加考核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及参加考核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内到县卫生健康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结束2日内,面试成绩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

(五)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参加考核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有同一岗位有多名参加考生报名时,若总成绩相同,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若均有或均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中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及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者,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考试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部门监督电话:

中共武胜县纪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6386876

中共武胜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26-6668873

县级部门咨询电话:

0826-6225752

武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0826-6240558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相关情况均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sheng.gov.cn/)上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考核招聘信息或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举办单位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告由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考核招聘条件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补录岗位表

2.广安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补录报名人员登记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胜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广安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补录岗位表.doc

广安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补录报名人员登记表.docx

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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